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文件要求,潍坊市坊子区现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部属重点师范类院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等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A类:“双一流”高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B类:部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C类: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D类:在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可报考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如考察体检合格被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后1年内提供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对隐瞒事实真相,档案中有违纪记录以及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招聘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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