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2021年上半年贡井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1年4月2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详见附件《2021年上半年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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