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全军统一部署,军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专业技能文职人员技术工岗位保管员、炊事员各1名。 二、招考对象 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退役士兵)。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资格条件。报考专业技能四级至五级技术工岗位,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的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 (三)学历条件。具有大学专科(非全日制)以上学历。 (四)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能五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9月以后出生)。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六)户籍条件。原则上为北京市户籍。 (七)其他条件。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军委政法委员会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http://81rc.81.cn)发布公告,并公示招考岗位计划。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08:00至23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2021年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本人需逐项确认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因个人原因填错信息、误报岗位的责任自负。 报名后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jingan12@163.com)。用人单位对填报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通过审核后,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50元报名费。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三)资格审核。包括身份信息、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户籍所在地、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加分项证明材料包括: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退役军人证、入伍通知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单位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等。 具体加分政策:①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理论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2021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理论考试成绩加5分。②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理论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1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四)考试考核。报考人员根据通知打印本人准考证,届时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 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计划招考人数1∶5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采取审查原件的方式同步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未入围人员和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参加技能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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