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5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自主招聘共设28个岗位57人(实名编制22个岗位38人,聘用控制数6个岗位19人)。 (一)实名编制 1.凤山县高级中学:共9个岗位15人; 2.县城区初级中学:共9个岗位17人(凤山县中学7人,凤城镇初级中学10人); 3.县直幼儿园:共2个岗位4人(县直机关幼儿园1个岗位2人,第一幼儿园1个岗位2人;) 4.乡镇幼儿园:共2个岗位2人(凤城镇弄者幼儿园1个岗位1人;长洲镇百乐幼儿园1个岗位1人)。 (二)聘用控制数 1.县直幼儿园:共2个岗位7人(县直机关幼儿园1个岗位3人,第一幼儿园1个岗位4人;) 2.乡镇幼儿园:共4个岗位12人(凤城镇思源社区幼儿园1个岗位3人;乔音乡中心幼儿园1个岗位3人;长洲镇中心幼儿园1个岗位3人;平乐乡中心幼儿园1个岗位3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各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4日至2003年12月4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专业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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