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列编工作人员共734人。具体情况详见《包头市2021年旗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2022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含内蒙古生源,即在内蒙古参加高考且高考前为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3.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内蒙古所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户籍或档案保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22年高校应届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 4.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部分艰苦边远旗县区对考生户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请考生注意。 (三)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招聘“蒙汉兼通”人员;部分岗位面向社区工作者、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员。 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2021、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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