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江西省政府主办、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主管、60余年办学积淀的一所高职院校。学院地处江西省赣州市,2009年学校被确立为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入选国家骨干高职学院,2014年成为江西省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试点院校,2015年入选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2018年入选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单位和省财政支持建设立项单位,2018年成为全省唯一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的高校,2015、2018两年入选“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学校,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学校”,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学院占地面积1262亩,校舍总面积48.6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65万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备注: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2020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请登录我院人事招聘网http://rs.jxyyxy.com:8000/Web/PhaseIndex报名,报名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表,投递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含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等)。 (三)相关报名要求 1.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提交报名材料,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请不要上传。 2.每位报名人员原则上只允许上传一次报名材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名。 3.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系统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797—832799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邮箱:jxyyzr@126.com。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采取闭卷形式,出题范围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逻辑判断、省情省策或公共礼仪、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和热点话题等内容。 2.笔试考试安排将在本校官网发布(笔试考试时间大约在2020年12月下旬),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本校官网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络畅通,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报名表;③准考证;④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推荐信和研究生成绩证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供档案管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和要求于考前在本校官网另行公告。 (四)成绩公布 各环节成绩将在本校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明确的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三)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在总成绩75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2021年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被聘用人员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少于6年。 (三)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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