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文冲街道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根据目前人员结构状况和工作需要,我街面向黄埔区各镇(街)现有优秀合同聘用人员和社区干部公开遴选村(社区)监察站站长3名,主要负责监督村(社区)组织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道德操守等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遴选人员。 二、遴选岗位 面向黄埔区各镇(街)现有优秀合同聘用人员和社区干部,公开遴选3名村(社区)监察站站长。 三、遴选人选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合同聘用人员须在黄埔区内的镇(街)工作3年以上(含3年),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社区干部须在黄埔区内的村(社区)工作2年以上,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由相应镇(街)一级或镇(街)具体用人部门科室、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 (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 (四)广州市户籍;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六)年龄须为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七)身体健康; (八)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报名截止日。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7日上午9:00至2月9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的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1)《文冲街道公开遴选村(社区)监察站站长报名表》;(2)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扫描件);(3)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4)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材料;5.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4.报名者填写的有关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街道遴选工作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开考比例:遴选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名额,直到取消。 3.笔试内容及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不指定考试用书,合格线60分。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遴选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遴选人数。 资格复审由黄埔区文冲街道遴选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对人选的报考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否则后果自负。参加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原件)。 (四)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的人员按遴选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及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考生需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及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 按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从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如果考生总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确认。如条件仍相同,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组织。首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安排复检,复检合格后可定为考察对象,复检次数最多不得超过2次。若最终体检结果不合格,可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人选开展综合考察,到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录用 考察录用结果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和管理 拟录用的村(社区)监察站站长与文冲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录用人员录用期间薪酬参照广州市黄埔区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正职待遇计发薪酬。 六、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公开遴选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告知。 应考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蓝码或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遴选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文冲街道办事处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170278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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