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解决温宿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短缺问题,全面推进温宿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院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学生会干部、团干部、班干部等优先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55名,其中学前200名、小学300名、初中200名、高中55名。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综合院校师范类专业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四、学历专业要求
1.学前岗位: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类专业。
2.小学岗位: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主要以语、数、英为主)。
3.初中、高中岗位: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主要以语、数、英为主)。
五、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服从工作安排,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教师资格要求:往届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要求: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入:
1、因挂科、违反校纪校规等不能正常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
2.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在温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办现场报名。
2.线上签约,应聘者将电子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及5分钟微课视频(全身入镜、影响工作分配、望重视),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号:454415799@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全日制毕业专业+学历”的格式,招聘组对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及邮件进行审查,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
3.体检、政审,身患传染疾病或疑似传染病人员及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及待遇保障
录用并签订意向协议的学生,须参加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待正式录取后,与温宿县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与在岗教师同等待遇,并提供住房保障(县城提供教师公寓、工作地解决教师周转房)一次性配齐生活必备基础设施,可拎包入住。
已签订协议老师,因不服从教科局统一分配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入职的,温宿县教科局可解除已签订的意向协议。
八、未尽事宜可电话联系
共青团镇第二小学党支部书记:马秀玲(18196314872)
共青团镇第二小学校长:陈世杰(19999745846)
共青团镇第一中心幼儿园园长:冉娟(15739779075)
共青团镇第二小学安全副校长:陈强生(15701939566)
共青团镇第二小学人事干部:吾格兰姆(18599275817)
共青团镇第二小学纪检干部:冯小萍(1383054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