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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公告

2020-11-17 15:03| 发布者: quanshiyinian| 查看: 346| 评论: 0

摘要: 附: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补充公告http://www.gaoxiaojob.com/zhaopin/zhiyeyuanxiao/20201111/485948.html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公告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 ...

附: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补充公告

http://www.gaoxiaojob.com/zhaopin/zhiyeyuanxiao/20201111/485948.html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创办于20153月,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位于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校园规划占地516亩,建筑总面积约30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224人,设有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技术、健康管理与促进5个系,开设护理、药学、助产、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药学、医学营养、健康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医学美容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眼视光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市场营销等17个专业,在校高职学生6370人。2018年首届毕业生总就业率为95.3%2019届毕业生总就业率为99.1%

学院坚持“立足粤西,面向广东,辐射全国,服务基层卫生和健康事业”办学定位,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人民健康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对接现代大健康产业,对接产业链设置专业,建立和优化以医药类专业为主体的专业体系,凸显办学的特色,致力培养卫生健康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打造青年学生健康生活的示范单位,把学院建设成为广东省特色鲜明的医卫类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对象

第一类人才:教授或拥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或急需的,可放宽至53周岁。

第二类人才:副教授或拥有副高级职称专业人才,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第三类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第四类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须同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一般在3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本次招聘按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人才招聘要求进行,其中第一、二、三类人才招聘对象为学院开设相关专业紧缺人才,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专业技术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四)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时间界限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01231日,工作经历以缴纳社保为依据;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八)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不符合人才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在本次招聘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舞弊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人才待遇

(一)第一类人才:

1.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3万元;每月给予人才补贴2000元,购房发放一次性补贴8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具体资助额度根据应聘者近五年的教科研业绩,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3.家属安置:学院妥善安排引进人才的配偶工作,联系教育部门协调办理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4.住房安排:对引进的人员,学院根据实际条件提供过渡性住房。

5.优先安排到国内外进修、合作研究和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在职务晋升、评聘方面优先考虑。

(二)第二、三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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