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度巢湖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硕士层次)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品德为先、能力为重; (三)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硕士层次)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校工作经历或与专业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2月28日(含)后出生); (七)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本硕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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