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引进计划 滁州学院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引进计划.docx 三、引进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首聘期五年,薪酬标准及社保等参照校内同类人员执行,按国家和地方政策执行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地方和甲方有关政策执行。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较高的素养、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均获得于高水平本科以上高校,境外硕士须为两年制以上学制。取得国(境)外本科、研究生阶段相应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报考或被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选聘程序 1.报名。硕士研究生应聘请直接发送个人简历电子版至各二级学院招聘邮箱,按照“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单位(学院)”格式标明应聘信息,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2021年硕士研究生人才招聘工作自学校发布之日起启动。招聘岗位考核时间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后确定,招满为止。 2.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通知应聘者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查等。 现场资格审查包括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和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等材料(以上材料学院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考试考查。由二级学院组织考试考查。由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心理健康测评等环节组成,具体考试考查时间、地点、方式由二级学院通知。 4.考察。具体考察初步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专业功底等情况,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以及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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