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高教事业,具备高校教师应有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及良好的学术道德与科研水平,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硕阶段所学学科方向应基本保持一致,且所学专业应与淮南师范学院当年硕士研究生招聘计划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招聘的国外高校硕士毕业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 (六)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非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要求毕业于办学水平较高高校的较强学科、专业。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入职后要兼职从事学生工作,行政管理岗位按照男女1:1比例进行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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