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岗前培训、聘任上岗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计划招聘教师31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鹤岗市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2)。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为主,对小学比较紧缺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可适当放宽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程度毕业生。不包括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身体条件。符合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要求,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申报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设岗计划。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高校毕业生),申报学科以所学专业为准(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按其合格证明学科申报),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高校毕业生的范围,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高校毕业生范围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求执行。 (3)已被录取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与其签定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服从聘用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及调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gang.gov.cn/)上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9:00至2020年12月21日16:00。 报名地点:鹤岗市教育局101室 报名办法:凡属招聘对象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 1.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 2.报考设岗学科应符合以下要求: 报考初中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必须与本人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的学科一致。 报考小学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可按其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为文科类或者是理科类选择申报设岗学科,其中,报考语文、道德与法制、黑龙江人文与社会学科的考生,其教师资格证学科应是文科类;报考数学、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是理科类;报考生命教育、心理健康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文科类或理科类均可申报。报考初中及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外语(含英语、俄语等)学科的,必须与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一致。 外语专业(包括各外国语语种)毕业生应按照所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学科(语种)申报相应的设岗学科,不能申报其他外语语种的学科。可以申报小学文科类专业允许申报的设岗学科。 3.报名时须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履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下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就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5)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 (6)档案袋一个。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⑴笔试时间:12月26日上午9:00——12:00。 ⑵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等相关理论知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包含60分)不予录取。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⑶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24日8:30—17:00。 ⑷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鹤岗政府网站查看笔试成绩等信息。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急缺学科可根据报考人数和专业分布等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面试考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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