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阳光悦城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将于2021年寒假后投入使用,为确保其正常开展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乡镇公办教师(乐寿镇中心总校辖区内教师除外)队伍中为阳光悦城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为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工作由献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为切实做好选聘工作,教体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 二、选聘人数 幼儿专任教师9名。 三、选聘范围 全县乡镇学校在岗公办教师(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乐寿镇中心总校辖区内教师除外)。 四、应聘条件 (一)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德才兼备,积极进取,热爱教育事业。 (二)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或第一学历所学专业为幼师(学前教育)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选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献县教体微信平台发布选聘公告,公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因疫情原因,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献县阳光悦城幼儿园教师选聘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献县阳光悦城幼儿园教师选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相关表格从邮箱自行下载(邮箱:xianxianrsg@126.com,密码:xianxian123)。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报名人员务必于2月19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审查表扫描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weiyongjiang1979@163.com。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要如实填写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1.5,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选聘人数。 3、资格审查。对应聘的教师,由教体局按照选聘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本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包括试讲和才艺展示,共100分,其中试讲70分,才艺展示30分。 按照现场随机抽签课题、限时备课、现场试讲及才艺展示、现场打分的程序操作,每位应聘者进行10分钟试讲加5分钟才艺展示。评委一律外聘,面试成绩在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应聘人员如面试成绩并列,按第一学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学历高的优先;如第一学历也相同,按教龄长短确定拟聘人员,教龄长的优先;如教龄仍相同,按年龄大小确定拟聘人员,年龄大的优先。 (五)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选聘工作完成后,由教体局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事项 (一)如考生未按要求参加面试,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选聘人员到阳光悦城幼儿园后,需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按照该园岗位设置情况,落实新的聘用岗位及相应工资待遇。 (四)咨询电话:0317-4627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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