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1年青岛市崂山区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49人。(详见《2021年青岛市崂山区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崂山区在编教师、聘用制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及工作人员; 5.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n32563465/index.html)进入“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2月25日9:00-2月27日16:00; 网上审核:2021年2月26日14:00-2月28日16:00; 查询及缴费:2021年2月26日14:00-3月1日16:00。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确定网上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1年2月27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2月27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四)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通过崂山政务网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五)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笔试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1年青岛市崂山区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另行通知。准考证须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打印准考证、笔试等有关环节时间暂时无法确定,笔试时间初定3月底,后续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n32563465/index.html)发布时间和准考证信息。 (六)考务费减免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报考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1年3月1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qdlsjtjzgk@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①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③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七)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岗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下午16:00后,2月26-27日每天上午11:00后、下午16:00后分别公布两次。 三、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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