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公主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公主岭市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公主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27日—2003年1月27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1月2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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