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兴城市计划招聘14名高中教师、1名市委党校教师(岗位所需要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东北地区省属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等五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1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全日制师范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 (五)2021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计划学科相同,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具有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 (六)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八)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高中阶段考生面试教材为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报考市委党校教师考生面试指定课题(详见附件1)。 考生根据题签内容,确定备课、试讲内容。准备15分钟后,讲授一节微型课(讲授时限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分数,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成绩并列的按“五优先”原则确定拟聘人员。“五优先”即毕业成绩高者优先、党员优先、学生干部优先、本地区户籍优先、普通话等级高优先。 五、招聘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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