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范围 福建省内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选拔岗位 拟公开选拔9名学科教研员,学科分别为:初中语文、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综合实践、小学道德和法治,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不良记录,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2月7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且已聘任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同时符合公开选拔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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