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人员(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科室: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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