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湖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民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校内建有3A景区荆州市荆楚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能传承院。 学校坐落在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目前老校区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东路特一号,新校区(文旅校区)位于荆州区纪南镇育才东路。现有在校学生12000余人。 学校是全国唯一的手工技艺特色高职学院,是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湖北省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文化和旅游部在学校设有国家级荆州传统工艺工作站,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12所高校为驻站共建单位。 学校建有荆州市荆楚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能传承院,是荆州地区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遗民间传统手工技艺传习基地,江汉平原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共享平台。已有20位国家、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签约入驻,相应建立了楚式漆器髹饰、楚式斫琴等20个项目的非遗展示、保护、传承、教学和生产的工作坊。 由于学校的发展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战略部署,2017年12月,荆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学校整体搬迁至纪南文化旅游区,投资12亿元,秉持“非遗小镇,工匠大学”理念,搭建文创产业招商平台,建设现代职业学院,实现教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目前,第一期工程7栋单体5.8万平米,已投入使用,第二期工程包括工匠小镇、公共实训中心正在开工建设中,将于2021年春季投入使用。 学校实行“职业教育+非遗传承+产业开发”三位一体的办学模式,专注于为企业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创意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力争将学校建设成为世界手工非遗传承教育的知名学府。 二、招聘对象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有教学经验者可放宽学历要求; 3.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从事教学和应用研究工作的素质与能力;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各系部专业带头人
招聘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有长期在职业院校从教经历,教研成果丰硕,敬业精神强; 2.属于副高级及以上“双师型”教师,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和其他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等级; 3.理解并愿意践行我校办学理念,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65岁。 副教授及以上人才岗位职责范围 1.每学期系统地承担一门及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能够积极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教学效果评价良好。 2.掌握本专业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学术活动、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管理等工作。 3.协助系部实施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 4.掌握本行业的职业和岗位现状与发展变化,对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意见。根据高职教育特点和市场需求,主持或指导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5.主持或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及教学团队等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研究。 6.指导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指导相关实践性教学工作。 7.积极参加教研科研活动,积极撰写论文。 8.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系部、教研室负责人等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9.完成学院和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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