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东北师范大学东安实验学校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1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身心健康,在合同期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荣获市级骨干教师以上荣誉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14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4.依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聘用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服务期未满的现任“特岗教师”; 7.已通过公开招聘被长春南关区中小学校聘用,尚在聘期内的,及曾经从长春南关区中小学校辞职的编制外合同制教师;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教师与聘用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 (二)聘用教师参照长春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12月17日下午16:00。 (二)报名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东安实验学校,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永宁路55号。 (三)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表、教师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本公告(2号)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招聘程序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人社部门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进行笔试加试确定面试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拟聘人选确定: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荣获市级骨干教师以上荣誉的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的考察。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合格的,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培训上岗。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二)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需随时关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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