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经县委编委同意,庐江县人民医院、庐江县中医院、庐江县精神病医院2021年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现将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计划 引进计划共25名,其中庐江县人民医院10名、庐江县中医院12名、庐江县精神病医院3名。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有报考岗位计划表中明确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2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它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引进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上述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等学校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因违反卫生和计生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处罚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按公告宣传、公开报名、考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报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宣传 在庐江先锋网、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以及部分高校校园网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公开报名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人才全方位-打造高校招聘第一媒体平台
GMT+8, 2024-12-22 10:48 , Processed in 0.09316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 Style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