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问题,提升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整体水平,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陵府办[2016]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我县三家公立医院医疗卫生工作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6名卫生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招聘要求 计划招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卫生专业人才46名,招聘职位、人数和招聘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和岗位其他要求的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方法:1985年2月4日至2003年2月3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段以此类推。 (二)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所有证书和资格条件,截止取得的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含)。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陵水县三家公立医院在职在岗编制备案制人员不得报考;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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