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3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省级“三级甲等”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临床、医技科室达50多个,开设专科专病门诊50多个,开放床位数1800张,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技术竭诚为患者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省中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博士13名。要求详见《河北省中医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我院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现急需相关科研领域研究人员,补充医院科研人才空缺。 五、选聘范围 普通全日制高校博士毕业生。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人才全方位-打造高校招聘第一媒体平台
GMT+8, 2024-12-22 12:22 , Processed in 0.50542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 Style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