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连山区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葫芦岛市稳就业工作百条措施》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要求和连山区卫生系统编制情况,经连山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连山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15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67人,特就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一)连山区医院招聘临床医生15名。 (二)乡镇卫生院招聘医护人员共67名。其中,临床21名(含中医8名);检验7名;药剂和放射7名;公共卫生17名,护士15名。具体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原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和招录: 1.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4.曾参加过“FLG”等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或者参加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已具有事业编制和公务员身份人员;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年龄要求 连山区医院:执业医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治医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在连山区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工作5年以上的执业助理医师年龄不限;护理人员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 (三)学历资格要求 连山区人民医院临床医生要求具有医学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要求具有医学类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师具有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护士具有护士资格证。其中在连山区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工作5年以上只要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护士资格证即可报考。 (四)户籍要求 连山区人民医院报考岗位限辽宁省户籍(截止时间:发布公告前一日);乡镇卫生院报考岗位限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和杨杖子经济开发区户籍(截止时间:发布公告前一日)。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以附件岗位信息表要求为准。 四、招聘工作程序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人才全方位-打造高校招聘第一媒体平台
GMT+8, 2024-12-22 01:14 , Processed in 0.08250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 Style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