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区14个设区市(以下简称“市”)和19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2905人。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面向村(含农村社区,下同)党组织书记、村(居,下同)委会主任和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市、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 8.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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