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1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定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的(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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