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党校事业发展,加强教研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等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中共成都市委党校网站、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平台”-成都人事考试网等发布)。 一、单位简介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成都行政学院)(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成都市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和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且取得正高级职称;最高学历和学位符合岗位专业方向;上半年招聘批次,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招聘工作进展,若下半年继续组织招聘,该批次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近5年在CSSCI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者取得层次相当及以上的科研业绩成果。 (六)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相关学科教学科研能力和潜质,能履行岗位职责。 (七)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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