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重庆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1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一)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人员; (二)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生源地为重庆市的2021年毕业生; (三)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户籍在重庆市辖区内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所医、队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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