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成立于1979年,是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的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质控中心和培训中心。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引领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发展,为国家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监测信息、报告及技术支持,对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职业素养和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3月及以后出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往届毕业生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四)适用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名,招聘岗位及所需条件信息详见附件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1年聘用制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3日至3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途径的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总站官网(http://www.cnemc.cn),下载附件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全面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下载附件3《诚信守纪承诺书》,仔细阅读后签名。 检查无误后,将附件2、附件3(签名后扫描成PDF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2-3个代表作(包含科研项目、论著、获奖荣誉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的电子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hzp@cnemc.cn各文件一律按“文件内容+姓名”形式命名,邮件的主题为“招聘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 3.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同意服从调剂,可在报名表调剂岗位栏中注明服从调剂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二)资格审查 总站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请于4月5日后登录总站官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适时在总站官网公布。 (四)面试 1.根据笔试合格线要求,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结合本人意愿,从通过笔试合格线且符合该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中调剂;调剂后,人数仍不足5人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个人自述和考官提问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70分为合格分数线。 3.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将适时在总站官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合格线要求,按照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总站安排考察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和拟聘岗位等信息在总站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通过考察、体检,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统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合同期内不得违约,否则承担相应责任。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人员,不解决北京户口,无事业单位编制,正式入职后工资待遇等参照在编人员执行。 (二)考试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总站官网另行发布。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信息。 (三)对招聘过程中有违反诚信守纪承诺的,取消应聘资格,岗位后续人员递进。 (四)前10个岗位工作地点在北京,岗位11工作地点在深圳。 联系人:高老师 咨询电话:010-84943014 附件: 1.2021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聘用制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后) 3.诚信守纪承诺书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1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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